2006年1月2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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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副市长眼中的行政弊端
杨宝琦 台建林

  路志强,陕西省榆林市委副书记、常务副市长。任此职之前,他曾长期在纪检部门工作。
  近日,在《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》(草案)论证会上,路志强认为现阶段基层依法行政中存在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。

  行政权万能
  这个现象在县级以下政府和部门比较突出,自己给自己设定权力,上级拿下级的权力,正职拿副职的权力,政府拿部门的权力,行政机关拿企业的权力,比较普遍。
  比如:本来是副职管的事情,就是正职一句话“这个事情以后要经过我同意哦”,这就成为一个制度,以后就按这个来;下级机关的人也说“你这个必须经市长同意啊”,或者“须经过政府同意”。
 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,没有任何政策规定,领导一句话,你就得按这个办,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太多太多了。法律明确规定,明明是下级的权力,明明是部门的权力,明明是副职的权力,但是就是这么被抢夺了。

  将法规变相变形
  明明法律有规定,但他就是不给你按这个来,甚至给你变相。
  这个问题在社会各个方面都比较突出,也比较普遍。比如在餐馆,顾客要发票就是200元,不要发票就是180元。按理说,有规定就按规定来,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。包括现在的出租车位停车,那个管停车费的老太太都会给你说:要票3块钱,不要票2块钱、1块钱也行。

  决策不科学是最大的腐败
       给领导干部送两条烟,送两瓶酒,吃了一顿饭,你说这是不是腐败?是腐败,但危害不大。本来这个工程不该上,他非要上这个工程;本来这个工程花1000万元就可以了,他非要花个2000万元,不加强审计,最后结果是国有资产流失。
  所以,决策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,一个决策失误就可能造成1亿甚至10个亿的损失。

  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出现一言堂
  现在基层有法不依、决策不科学、依法搞腐败等问题,最大的根子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。
  在基层,哪儿都是熟人,都是儿女亲家,都是姑舅,关系错综复杂,所以违反制度太容易了。一不留神就违反了制度。搞了就搞了,没人管,举报信上去石沉大海,大媒体上不去,一般的小媒体登上去也没人管,所以越搞胆子越大。特别是在比较偏远的地方,山高皇帝远,老子说了算,想怎么弄就怎么弄,不按政策规定,不依法办事,究其原因,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干了就干了,没有后果,不怕。

  办事无期限
  好多机关办事没有法定的期限,所以好多人利用这个时间段来搞腐败。你报个审批事项,报上来了,我就是给你今天批不上,明天也批不上,等你把烟酒拿来后,才给你按程序办。会议研究了以后,这个批件能不能及时给你,这里头还有名堂。你来了,他还是不给你批件,说是顾不上,你还得送礼,送烟酒,送钱,然后你来取。
  其中的原因,就是我们办事没有时间界限。
  我就想:哪个地方缺一把手,组织部门你必须在几个月给人家配上,缺了副职组织部门必须在几个工作日给人家配上;人事部门报来的调动干部,必须在多少个工作日批下来。市长、副市长给批了钱,你财政部门必须在三个工作日给人家打到账上去,不要让人家上门来要。

  针对问题,路志强提出建议:
  减少审批事项。审批事项要强行压下来。这个工作要上级来抓,上级不抓根本不行;细化行政权力。希望进一步明确哪些是你的,你就可以直接批。哪些是必须向上级请示的,哪些是上市长办公会的,哪些是上政府常务会的;
  明确行政时限。凡是有审批的地方,有报批的地方,报批事项必须要有时限要求。省政府也必须要有时限,否则你超过这个工作日不批下去,他们就可以自认为你同意;
  细化行政程序。一些人不依法行政、不科学执政,就是因为没有程序规范。他那样干,干了就干了,你还抓不住他;
  明确公开的事项。对应该公开的决策事项,应该用制度定下来。2006年1月10日,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正式施行,就必须按这个规定来,否则,就是违法;
  强化监督。一个是同级监督,再一个就是上级监督。监督只靠自己不行,上级要加强监督,近距离去监督,发现问题给他指出来,你上级不监督,光靠他自己监督,那就是形同虚设。建议把舆论监督单设出来。有些事情,群众写了十封信、八封信反映,没效果。报纸一登,哪个领导一批下来,就马上解决了;
  对依法行政定期考核。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进行考核,而且把这个考核要作为干部晋升的主要依据,加强执政能力建设;
  对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进行培训。现在人们的社会活动很多,内容也很广泛,你靠他自学,根本不可能。所以只有把他们集中起来,用几天时间给他系统地过一遍。该学的学一遍,该讲的讲一下,这样的话他就有个印象,回去工作就好做;对不依法行政、违反规定的一些典型事例,要严厉查处,该通报的通报,该曝光的曝光,该处理的就处理,毫不手软,杀一儆百,这样才会有效果,有作用。